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和省金融政策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改善全市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 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吸引聚集金融资源,贯彻落实国家、省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推进我市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三)承担与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四)拟订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权限内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和监管。拟订全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六)拟订我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
(七)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区域性金融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落实省、市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对省政府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机要、文电、保密、档案、信访、财务、后勤、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联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指导地方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
(二)金融服务科。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加强金融环境建设、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金融业发展指标任务。会同人民银行共同落实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负责全市金融业数据统计、综合指标监测和运行分析,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调查研究、文字综合等工作。承担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地方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及相关指标任务,协调推进全市银行业、保险业机构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深化改革与发展,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普惠金融发展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的监管。 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准入初审,日常监管和行业发展工作,拟订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据省政府授权,对其他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准入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
(三)金融稳定科。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推进盘锦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承担资本市场建设相关指标任务,拟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证监部门推进盘锦企业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和证券期货等机构的设立和引进。拟订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金融权益类交易场所准入初审及监管,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其所属领域交易场所的监管,拟订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其他业态的监管;拟订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承担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准入初审,日常监管和行业发展工作,拟订相关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配合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和驻盘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处置域内金融风险。协调落实省、市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锦市金融发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5.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5.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6.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X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X%。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3.95%。主要是支付省农担公司风险补偿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6.65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津贴和绩效奖金增长15万元;二是资本性支出增长6万元;三是本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5万元;四是预算压减,项目支出减少9万元。
(二)支出总计255.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3.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5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万元,资本性支出0.09万元。
2.项目支出41.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46%。主要包括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服务费、非法集资及P2P案件风险应急处置、产融供需对接、金融机构合规性检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71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津贴和绩效奖金增长约15万元;二是资本性支出增长约6万元;三是本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5万元;四是预算压减,项目支出减少约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主要是支付省农担公司风险补偿金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06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本年预算一体化要求以支定收,没有新增本年的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5万元,项目支出41.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71万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津贴和绩效奖金增长约15万元;二是资本性支出增长约6万元;三是本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5万元;四是预算压减,项目支出减少约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5万元,占7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6.54万元,占2.56%;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5.88%;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占4.32%;其他支出5.72万元,占2.2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0.2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绩效奖金部分年初预算中未体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25万元,主要是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服务费、非法集资及P2P案件风险应急处置、产融供需对接、金融机构合规性检查等业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压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30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6.5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47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保系统问题导致本年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只在11月份进行了调整,1-10月的差额部分未能补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06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15万元,具体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15万元,为本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年初预算没有该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01万元,主要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5.72万元(涉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额。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作为通信机要用车本年行使里程较少,支付了修理费、汽油费、车保险等。较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增长188.24%,主要原因是车龄已有12年,车况很差,上年度未进行修理,本年有大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任何团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0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0年本单位均未发生公务接待事宜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作为通信机要用车本年行驶里程较少,支付了修理费、汽油费、车保险等。较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增长188.24%,主要原因是车龄已有12年,车况很差,上年度未进行修理,本年有大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无公车购置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维修、汽油费、车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万元,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本年进行大修理,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1.89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49万元、邮电费0.28万元、租赁费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差旅费0.61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0.09、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辆,价值18.48万元,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设备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4.3万元,自评得分100分;对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得分0分。
(2)重点项目评价情况。我部门(单位)组织对“我市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服务费”项目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5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政策理解仍有欠缺需进一步学习领会;二是辽股交挂牌的优势宣传范围较小,需进一步扩大;三是预算管理缺乏沟通,全员参与度不够。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组织相关培训,精准把握相关政策;二是扩大宣传范围,使更多企业了解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好处;三是编制预算前与各部门沟通,全员参与。
2.部门决算中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没有需要评审的特定目标类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意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7.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1.《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盘锦市金融发展局2021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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