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top_img.png

《关于印发<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493

  一、文件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省金融监管局坚持以监管促发展,以发展优环境,结合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局重点工作安排,分两轮启动了对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的清理排查,行业底数初步摸清,机构抢注乱象得到遏制,切实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为切实履行地方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在充分立足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我省监管实践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期间,充分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等25家省(中)直单位、行业协会、业内专家以及律师事务所意见建议,对《细则》进行多轮修改完善。《细则》对我省融资租赁行业准入、监督管理等有关要求和制度予以明确。《细则》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能力。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包括6部分49条内容,对融资租赁企业的设立、变更及终止,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提出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制定《细则》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及省市金融监管和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部分,设立、变更和终止。严格准入及变更和终止管理,设定了相关条件及业务流程,对出资人、注册资本金管理、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经营规则。规范了正常业务范围及禁止从事的业务,同时对租赁物、公司治理、业务比例等做了具体化要求。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对信息报送、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联合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五部分,法律责任。界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应责任。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支持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同时明确存量企业针对性监管措施。 


规范性文件:https://jrfzj.panjin.gov.cn/2021_11/11_16/content-349056.html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金融发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05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7号

联系电话:0427-2663707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