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top_img.png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次数:358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2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19年7月26日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

日前,为优化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2018年8月证监会在官网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各方整体上对本次修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表示赞同,相关意见主要集中于法规条文的解释或执行口径。证监会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相应完善了《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有关表述。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优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制度,简化报刊披露内容。二是强调简明性与易得性,引入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提高投资者服务水平。三是强化风险揭示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机构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附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pdf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金融发展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05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7号

联系电话:0427-2663707

foot_img_02.png